深圳坪山区万科泊寓人才房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1 | 坪山区人才住房(社会存量住房)申请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在受理地点填写 |
2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3 | 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 (已婚必须提供) | 复印件 | 1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4 | 申请人婚姻材料 | 复印件 | 1 | 1.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2.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再婚的提交结婚证及离婚材料; 4.丧偶的提交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
5 | 申请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为助理级)、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一、二、三级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1.有多个学历证书的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文件其一即可) 2.有多个职称、职业资格的提供最高等级证书 |
6 | 申请人社保缴纳清单(时间截止至递交材料当月) | 复印件 | 1 | 社保缴纳清单以社保局盖章件为准,可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或在社保自助设备打印(申请人为劳务外派人员的,还需提供由区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 |
附注:申请人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字后交泊寓公司,由泊寓公司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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