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时间:
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入口:
企业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根据系统提示申请备案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系统操作手册
(三)备案结果:
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收到整改意见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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