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社保缴纳条件标准为: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引进手续(非落户手续)后,通过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引进之前的社保缴纳记录不计算在内),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且审核时社保关系仍在我市(不能中断缴交)。
温馨提示
申请人在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前,需登陆社保个人服务网页(https://sipub.sz.gov.cn/hspms/)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确认办理引进手续后的最近一次社保缴费记录符合条件后(办理引进手续后,通过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才能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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