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军技能人才(A类),骨干技能人才(B类),优秀技能人才(C类)竞赛类、荣誉类、职业资格类认定程序步骤:
1、个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2、用人单位初核
3、个人或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4、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
5、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社会公示
6、认定及入库。
二、优秀技能人才(C类)技能岗位突出代表类认定程序步骤:
1、用人单位制定技能岗位突出代表推荐方案
2、个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3、用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内部公示
4、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5、审核、评审、审批、公示、入库程序参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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