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已经全额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补贴,在获得补贴一年内申报
3、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龙岗区,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并由所在单位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龙岗区
备注:
龙岗区集体户口的新引进人才也是可以申请这个补贴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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