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看普通门诊时应当绑定市内一家定点社康中心(14周岁以下可选择一家社康中心或一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点,并在该就医点就医,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20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上述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
4.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二档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5.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病情需要发生的门诊输血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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