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深圳交通违法处理网上预约流程图解(附预约入口)

2021-9-8 20:54| 发布者: 飞腾的g| 查看: 16| 评论: 0| 查看评论

预约须知

一、处理交通违法须知

(一)当事人在现场接到交警当场查处并开出的《处罚决定书》的,应在十五日内持《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对只处罚款的,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加处。对扣留机动车或驾驶证的,应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执法单位接受处理。

(二)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指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1、经查询处理方式显示:“可直接缴款”的。当事人或车主无异议,可凭交通违法通知书号直接到银行缴款。如有异议请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身份证到执法单位陈述申辩。

2、经查询受理方式为:“网上预约”的。请预约成功后备齐以下资料到交警支队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点处理.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违法行为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等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等原件,单位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

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网上预约申请协议书

(一)因预约采用实名制,请如实录入个人信息,否则属无效预约。

(二)申请人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当天只能预约一次。

(三)成功预约后,请按照预定时间到选定的违法处理点办理相关业务时,因未带齐身份证件、驾驶证等相关材料的,可视为无效预约。

(四)成功预约后,如未能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办理的,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在网站预约申请页面进行撤销预约,否则视为失约。

(五)申请人在一年内累计达到失约3次的,公安机关将在1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网上预约申请。

三、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监控打单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车辆:违法行为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等原件。

(二)单位车辆:违法行为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车辆行 驶证等原件,单位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

欢迎搜索并关注【深圳家】微信号:i-shenzhen,获取更多指引信息

最新评论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深圳家|家在深圳论坛-深圳城事生活社区-心安处即故乡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

快速
发帖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