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证明:
(1)租房材料时间要求。
2021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需提供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需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并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注: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
(2)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房产要求。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报名时,家长只需将所居住房屋编码、地址相关信息填写到报名平台,报名平台将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加以核验;
如核验有误,家长可以在资料复核期间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同时还需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详见附件)、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明材料。
房产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合作建房协议(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利人证明、房屋购买合同(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房屋的水费或电费清单、历史遗留回执(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出具)等,以上证明均需有房主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3)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的不计算积分。
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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