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按“先类别后积分”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从外省市区转入龙华就读的龙华户籍学生),空缺学位录满为止。报名不一定能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再另行协调学位,请家长理性对待并做好其他就学准备。
受理条件
(一)原则上只受理深户;
(二)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
(三)学区范围内;
(四)原则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插班。
注意事项:(一)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类别积分排序,但不能保证被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不予安排学位,家长可咨询民办学校是否有学位空余可供插班。
(二)自2016年起,由于非深户籍考生在深圳市必须要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望家长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详情可登录“深圳招考网”了解。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见附表)或拨打教育局咨询电话:2333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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