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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岗区幼儿园招生原则及对象

2021-9-11 13:27| 发布者: 浅瞳o624| 查看: 32| 评论: 0| 查看评论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

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原则。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未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不得开设托班、小小班。有富余活动室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

(二)就近免试原则。

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幼儿招生。各街道教育办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贯彻落实就近入园政策。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四)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幼儿园属地化管理原则,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区招生工作,各街道教育办负责本街道幼儿园招生统筹工作,幼儿园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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