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深圳市户籍
2、离开户籍所在市(即深圳市)的行政区域;
3、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5、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注意:外地流动人口可以在深圳办理婚育证明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函〔2015〕259号)和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591号)要求,深圳市于2015年11月起正式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即外省流动人口在深圳婚育证明不用回原籍办理。
携带身份证到街道办计生科/社区工作站申请
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一方服务到底
通知还要求,要强化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一方服务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要求群众回户籍地办理;
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自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功能与纸质婚育证明相同。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阶段,原纸质婚育证明(小蓝本)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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