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圳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发放工作正式启动。规定为,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的,自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起,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此次公布的《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深户独生子女父母统一发放奖励金,即自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深圳有一些老人户籍随子女迁入深圳的,征求意见稿对这部分人群有了新的规定: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户籍于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我市的,自迁入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2009年1月1日之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具有深圳市户籍的,自满年龄的当月起计发;属户籍迁入我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