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深发改〔2018〕1673号)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开展成本调查,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巡游车运价2019年相对于2017年基期年度(上一轮运价调整年度),累计调价幅度测算值13.07%,达到运价动态调整机制设定8%的运价调整启动条件。
为此,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充分的调研,拟定了《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座谈会,听取消费者、驾驶员、经营企业和行业协会等代表意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综合考虑驾驶员收入、市民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方案,形成《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调整方案(公示稿)》。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2021年7月28日前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运价到底怎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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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运价调整
分别是哪几项收费有变?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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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起步价、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慢速等候费)、附加费、预约服务费和大件行李费等七个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 起步价
保持10元/2公里不变。
2 里程价
由2.6元/公里调为2.7元/公里。
3 返空费
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调整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
收取时间由6时至23时,调整为全天收取。
4 候时费(慢速等候费)
保持每分钟0.8元不变,起收条件由时速0公里调整为时速低于10公里。
5 附加费
保留夜间附加费,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取消燃油附加费。
夜间附加费
保持每天23:00至次日6:00时段,按起步价和里程价加收30%夜间附加费标准不变。
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
每天23:30至次日6:00时段,从深圳机场出发的,每运次加收15元;从深圳北站出发的,每运次加收5元。
春节附加费
春节期间(除夕00:00-年初六23:59),每运次加收10元。
6 预约服务费(电召服务费)
由2元/次调整为不高于6元/次,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服务平台协商确定。
7 大件行李费
保持体积超过0.2立方米、重量超过20公斤的大件行李,每件0.5元标准不变。
价格调整后
市民乘坐巡游出租汽车会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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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现行运价体系和2019年运营数据静态比较,综合各项调整因素,运价调整后,整体运价水平提高7.68%。
乘客每运次平均增加2.27元,其中,新增运价项目乘客影响面为总客流量的1.37%。
这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驾驶员收入状况,增强了行业吸引力,有助于增加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公众出行需求。
在7月28日前
市民如对上述运价调整方案有不同意见
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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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2021年7月28日前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反馈。
联系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楼
联系电话:88101442
电子邮箱:szfgwjgc@fgw.sz.gov.cn
联系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
联系电话:83797497
电子邮箱:czcggb@jtys.sz.gov.cn
下一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开展巡游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以及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严查巡游出租汽车议价、拒载、绕道、中途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为乘客提供更为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