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文件规定,按照xx原则实行民主选举。
为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xx工作委员会由xx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要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员必须是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三、第x届xx委员会设委员x名,委员候选人x名,实行差额选举。
四、选举人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另选他人,要在另选人的姓名空格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五、填写选票,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字迹清楚,符号要准确。
六、大会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从非候选人中产生,提交大会通过。
七、大会设投票箱1个,投票顺序由监票人、计票入先投票,然后各位选举人依次投票。
八、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每张选票所选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投票结束后,大会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青年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若选举结果与候选人名单不一时,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九、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全体人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效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
十、本选举办法经xx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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