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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老人随迁入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1-11-21 15:30| 发布者: ahgoioihag385| 查看: 319| 评论: 0| 查看评论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下列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之一:

1.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2.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3.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4.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

老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应由各自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只有一方派出所证明的,提交《结婚证》予以认可。

其他单位出具证明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公章的,予以认可。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列明所有关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6.反映亲子关系的人事档案履历表。

7.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四)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申请人离异,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2.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

3.申请人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核验国(境)外身份证件。亲子关系证明中未体现该配偶身份信息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2021年深圳老人随迁入户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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