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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5 06: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3| 评论: 0| 查看评论
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8月起,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调整不会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造成影响。
对于在统一调整比例前已缴纳了2021年8月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会在核实信息后,免申请将已多缴的保险费退至您缴费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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