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户籍学生
具有深圳户籍的深圳市初中毕业生需交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往届生另需交验义务教育证书。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另需交验初中学籍材料。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具有深圳市初三学籍的随迁子女(须为应届生),可在深圳市参加中考,并根据条件报读相应的高中阶段学校:
(一)同时符合下列5项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按照深圳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也可参加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
1.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4.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缴费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5.考生在深圳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在深圳市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仅限于参加深圳市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
三、台湾学生
符合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台湾学生,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享受市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享受市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具体为其父(或母)的下列材料之一:
(一)《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
(二)《广东省居住证》(仅限人才类);
(三)《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四)《优粤卡》;
(五)《鹏城优才卡》;
(六)驻深解放军、武警、警备区各部队或驻港部队(不含部队下属企业)干部的军(警)官证;
(七)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并持《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原《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对于持外省发放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还须交验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出具的职称审核证明;
(八)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并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出具的研究生以上学历《文凭验证证明》;
(九)由深圳市侨务部门认定的取得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回国学习的华侨学生。华侨学生按照《关于华侨学生在我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粤侨办〔2015〕15号)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名材料。
非深圳户籍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及材料要求
审核条件 | 条件细则 | 证明材料 | 审核办法 |
合法稳定职业 |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累计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 父亲或母亲提供社保卡号、身份证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核 |
参加社会保险 | |||
合法稳定住所 | 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居住证在中考报名规定时间内具有使用功能 | 父亲或母亲居住证号、身份证号 | 市、区公安部门网上审核 |
深圳市居住证 | |||
完整初中学籍 | 考生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 | 初中学校证明,学籍号 | 学籍管理部门在学籍管理系统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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