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二)
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措施调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前往我院立案大厅办事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体温异常者,务请先行就诊。前往仲裁庭(调解室)或人才园内部办公区域办事(含参加调解或庭审、借阅档案等)的人员还需提供七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请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
二、推荐使用在线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如您条件许可,请优先使用“E仲裁服务”平台办理在线申请、查阅或签收程序性仲裁文书等事宜。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88123510咨询。
如您已经立案,需提交证据材料、答辩书、反申请书等文书材料的,建议优先采用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二楼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并推荐您使用“深圳劳动人事争议微仲裁”小程序在线参与调解、庭审等仲裁活动。如有疑问,可与案件承办人联系。
三、在线办理业务方式指引。
(一)E仲裁服务平台使用指引: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图)查看;
(二)深圳劳动人事争议微仲裁小程序: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图)或搜索“深圳劳动人事争议微仲裁”微信小程序,进入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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