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赛企业资助项目需提供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非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金额与深圳市创新创业计划创业项目(创业资助项目)申请书中“九、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申请单位自筹经费”保持一致);
(五)近一年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申报主体缴纳的社保清单(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申报主体缴纳社保);
(六)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七)晋级深创赛半决赛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或者省赛获奖证明材料和省资助下达文件;或者市赛获奖证明材料;
(八)参赛团队资助项目需提供诚信承诺书原件(诚信承诺书需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所有核心成员签字)和证明参赛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为注册企业股东的股东名册等材料;
(九)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十)可选择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
特别提醒:项目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请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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