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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条件

2021-9-5 13:25| 发布者: 超凡入圣2013| 查看: 50| 评论: 0| 查看评论

申请条件及材料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设立分支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

申请材料: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登记(备案)申请书》

2、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5、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6、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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