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深圳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对象

2021-9-5 15:31| 发布者: 斡彻嚷局阜K| 查看: 23| 评论: 0| 查看评论

填报对象

深圳2020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天)在深圳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均应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年报时间

社会组织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工作平台”向我局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组织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

填报方式

(一)材料报送。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前置审查。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一律退回重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欢迎搜索并关注【深圳家】微信号:i-shenzhen,获取更多指引信息

最新评论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深圳家|家在深圳论坛-深圳城事生活社区-心安处即故乡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

快速
发帖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