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深圳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换证办理条件

2021-9-5 13:31| 发布者: 老吊| 查看: 17| 评论: 0| 查看评论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本地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

3.符合规模经营和确保安全的要求;

4.安全评价达到安全级标准;

5.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6.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规定的爆炸品专用运输车辆;

7.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其他问题解答: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换证)事项的相关问题

答:可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咨询建议中查询:http://www.gdei.gov.cn/gzhd/zxjy/

换证申请应提前多长时间提交申请?

答: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实施细则》(粤经信规号字〔2016〕4号)第十条规定: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的,应当在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换证申请。

欢迎搜索并关注【深圳家】微信号:i-shenzhen,获取更多指引信息

最新评论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深圳家|家在深圳论坛-深圳城事生活社区-心安处即故乡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

快速
发帖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