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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深圳软件园4栋创新型产业用房申请条件

2021-9-5 13:33| 发布者: 日夜兼程15| 查看: 32| 评论: 0| 查看评论

申请条件

可申请房型

(一)近三个月内购买社保的人数每个月均在10人以下的,可申请面积合计不超过350平方米的场地;

(二)近三个月内购买社保的人数每个月均在10人以上25人及以下的,可申请面积合计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场地;

(三)近三个月内购买社保的人数每个月均在25人以上50人以下的,可申请面积合计不超过1300平方米的场地;

(四)近三个月内购买社保的人数每个月均在50人以上的,可申请面积合计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场地。

已入驻企业(机构)申请扩租、换租的,变更后的总面积、社保人数应符合以上规定。

申请条件

(一)企业(机构)类型: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拥有集成电路设计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或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2.集成电路行业配套单位:为集成电路设计和应用企业提供EDA工具、设计服务、失效分析、测试验证、流片、市场研究等服务的专业机构,晶圆厂办事处以及行业协会等。

(二)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请企业(机构)未被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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