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时间
7月15日-7月16日(上午9:00-下午19:00时)
二、答辩人员
各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请各单位将答辩人员信息表(附件)反馈给我局,并指定一人作为答辩联系人。
答辩联系人及申报单位项目联系人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三、答辩形式
本次答辩将以现场答辩进行,时间、地址及相关安排将由我局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各答辩单位。
答辩期间,请各单位答辩人员根据我局工作人员的指引准时进入答辩室。
四、答辩资料要求
各单位应准备相应的PPT文档作为陈述资料。PPT的具体要求将由我局工作人员以邮件方式通知。请各单位及时查阅本单位申报时提供的邮箱,并按要求制作文档,按指定时间以邮件方式及时提交,不得在答辩时临时上传拷贝。
联系人:郑小姐,电话:83070752。
邮箱:yangcs@mail.amr.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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