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创新创业计划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2020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五)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原件;
(六)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七)50%以上项目组成员(即项目总人数的50%以上,须包括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内(截至5月份)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八)合作协议原件(如有合作单位);
(九)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十)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或省科技计划立项文件、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和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一经立项,投入资金总额不予调整,市财政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相关材料下载: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