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补助对象
承担2021年度种猪生产性能测定项目任务单位,要求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并拥有国家农业农村部评审认定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企业。依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深财行〔2021〕20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深财行〔2021〕30号),工作任务为完成本年度5200头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参考国家农业农村部意见
补助标准
200元/头,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4万,资金使用按合同管理类资助项目执行。
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递交至市市场监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联系电话:8307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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