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领域
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2019版),鼓励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服务。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扩大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
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指我市企业或其境外分支机构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离岸)外包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
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指我市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
支持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以及数字、中医药服务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加强公共服务平台资源的统筹利用、区域协同,支持平台为我市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共性资源要素支撑、信息共享及云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贸易促进、品牌及宣传推广、专业培训等公共服务。
发挥市场化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对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范围的市场主体,鼓励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市场化投融资方式予以支持
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财政部、商务部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资助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舍尾法取整,且原则上不得大于实际发生/投入金额。深圳市商务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请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事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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