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务局—搜索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电子版;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税务部门提供的项目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企业信用报告(企业自行登陆“广东信用网”打印)。
(二)项目材料
1.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项目
(1)企业跨境电商业务总体情况介绍
企业跨境电商整体发展情况(包括全球业务布局、员工数量、发展历程等总体发展情况及业务模式、发展成效、获得荣誉等);各业务板块发展情况(包括第三方平台、独立站等业务开展情况以及2020年、2021年上半年各业务板块销售额数据及同比情况等);企业品牌化发展情况(企业自有品牌清单、品牌影响力介绍、各品牌销售业绩、品牌化建设投入等);企业数字化应用情况(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及建设投入等);企业发展规划(包括未来2年发展目标、具体举措、效益预期等)。
(2)独立站项目情况介绍
独立站建设情况(包括投资规模、建设方式、使用的第三方服务、业务发展情况);独立站运营情况(包括独立站运营相关员工数量、经营年限、运营模式,2019年、2020年销售额及效益情况等);开拓市场情况(包括独立站面向的销售国家或地区、销售产品品牌建设及独立站对品牌发展的带动提升作用等);发展规划(包括未来2年发展目标、具体举措、效益预期等)。
(3)相关证明材料
A.申报独立站所有权证明材料:域名购买合同及相关付款财务凭证或其他合理证明材料(如GoDaddy等域名注册商账户相关信息截图),若独立站域名所有人非申报企业,需提供申报企业与域名所有人股权关系证明材料,独立站所有人为境外投资主体,需提供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申报独立站海外投资主体对应证书);
B.申报独立站投入实际运营两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投入运营)证明材料(如GoogleAnalytics中申报网站近两年流量分析截图等);
C.申报独立站建设运营过程中(2019年1月1日至今)购买的第三方服务合同及付款财务凭证(如专业建站工具、广告、支付、物流等第三方服务);
D.申报独立站近一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每月销售额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若使用专业建站工具建站请提供第三方建站工具系统后台网站销售额统计数据截图;若自行建站请提供Google Analytics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系统对网站销售额统计数据截图);
E.申报独立站2020年11月订单信息列表(包括日期、订单号、物流单号、产品名称、成交金额、支付信息、妥投信息等);
F.申报独立站近一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流量构成(广告引入流量、自然流量)情况统计(每月情况、全年汇总情况),按年、月流量转化情况统计(包括网站访客数、实际发生购买行为访客数、转化率等),流量构成和转化率相关证明材料(Google Analytics相关情况对应截图);
G.申报独立站2020年全年运营成本情况分析(包含产品成本、物流成本、营销成本、网站建设维护成本及占比情况);
H.申报独立站销售产品中自有品牌产品占比情况、自有品牌注册资料、品牌影响力介绍及品牌建设投入情况(含商标注册、产品研发设计、品牌推广等投入情况),销售其他品牌产品请提供销售授权资料;
I.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2.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化应用项目
(1)企业跨境电商业务总体情况介绍
企业跨境电商业务整体发展情况(包括全球业务布局、员工数量、发展历程等总体发展情况及业务模式、发展成效、获得荣誉等);各业务板块发展情况(交易企业说明第三方平台、独立站、自建平台等业务开展情况以及2020年、2021年上半年各业务板块销售额数据及同比情况等,交易平台企业说明其平台业务开展情况以及2020年、2021年上半年GMV及同比情况等);企业品牌化发展情况(交易企业提供自有品牌清单、品牌影响力介绍、各品牌销售业绩、品牌化建设投入等,交易平台企业介绍其平台影响力和平台推广情况及推广投入);企业数字化应用情况(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及建设投入等);企业发展规划(包括未来2年发展目标、具体举措、效益预期等)。
(2)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摘要、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背景及基础、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成果及效益指标、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费用支出明细、项目团队构成情况、项目立项及验收情况、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项目未来2年规划等主要内容;
(3)项目形成的研发成果及证明文件;
(4)项目团队人员构成表、具体岗位及其至少三个月的社保清单(需加盖社保局公章);
(5)项目建设费用支出涉及的合同协议及付款财务凭证;
(6)面向国内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CP经营许可证,面向境外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需提供合作的支付、物流、推广等第三方服务企业合作协议及付款财务凭证;
(7)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3.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奖励/资助项目(已被商务部遴选为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企业仅需提供企业海外仓业务总体发展情况介绍)
(1)企业海外仓业务总体情况介绍
企业自建海外仓情况(包括投资规模、建设方式、自建海外仓清单及面积情况、仓储管理信息化系统和线上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等);海外仓运营情况(包括员工数量、经营年限、运营模式,近两年营业额及效益、服务企业清单、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总体货值规模、仓库使用率、库存率、周转率情况等);服务功能和成效情况(包括配套综合服务、配送覆盖国家和地区、头程物流与尾程派送建设情况、与电商平台合作情况、为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情况、对企业出口带动和品牌提升情况等,要有服务功能的详细介绍和服务企业的详细数据支撑,在企业出口带动和品牌提升上要有典型的服务案例);企业发展规划(包括未来2年发展目标、具体举措、效益预期等)。
(2)公共海外仓项目情况介绍
海外仓建设情况(包括投资规模、建设方式、仓储设施配置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情况等);海外仓运营情况(包括运营面积、员工数量、经营年限、运营模式,近两年营业额及效益、服务企业的类型和数量、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总体货值规模、仓库使用率、库存率、周转率情况等);海外仓服务功能和成效情况(包括配套综合服务、配送覆盖国家和地区、为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情况、对企业出口带动和品牌提升情况等,要有服务功能的详细介绍和服务企业的详细数据支撑,在企业出口带动和品牌提升上要有典型的服务案例);海外仓发展规划(包括未来2年发展目标、具体举措、效益预期等)。
(3)相关证明材料
A.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申报海外仓海外投资主体对应证书)及海外仓境外投资主体的股权结构图;
B.申报海外仓的购买(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及相关付款财务凭证(若为合作需提供合作方购买或租赁付款财务凭证)等证明材料;
C.申报海外仓设备购买清单(设备名称、数量、照片)及付款财务凭证或设备租赁协议;
D.申报海外仓ERP、WMS系统应用开发合同、系统截图、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E.申报企业提供相关综合配套服务证明材料(国际货运代理、通关服务需提供至少一套出口报关、国际运输提单、进口清关、入库、出库全流程单据,入库质检、营销推广、线下展示、金融保险服务对接、售后维修服务、退换货需提供至少一套相关业务单证及管理系统截图,如相关服务为仓库合作方提供,需提供与合作方合作协议);
F.申报海外仓服务电子商务企业清单及证明材料(50家以上,深圳企业占比60%以上,提供与服务企业的合同协议及付款财务凭证,提供每家服务企业至少一条收发货信息系统截图);
G.申报海外仓2020年每月发货单量及货值情况统计表及系统截图(截图按月提供,每月截图中显示每天业务量统计情况);
H.申报海外仓的平面图、实体照片、地图定位截图;
I.申报海外仓的介绍视频,内容包括海外仓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人员使用操作系统画面、货物情况等;
J.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系统截图请将系统语言切换至中文后截图;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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