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企业群众在线办事,继续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不见面、事照办”服务,进一步优化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业务
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目前我市选择网上办理方式的技术合同比例已占95%,为进一步优化相关办理流程,8月1日起,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业务。各申请单位如需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请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网址为:http://stic.sz.gov.cn/zxbs/bszn/jsht/content/post_7880907.html)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合同原件和相关附件的电子扫描件(目前仅支持PDF格式),待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详细办理流程请参阅技术合同认定办理指南。
二、变更纸质材料接收地址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的相关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因此,请各申请单位将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原件和相关附件邮寄(或者现场提交)到我委直属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R4大楼B310,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5-8369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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