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广东省登记注册5年内(在2016年8月3日后登记注册)小型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股东、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的经营者。每户初创企业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限1名(申请参加人员须保证有参加培训时间)。
2.参加过往年地市和省级组织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营者不能报名参加。
3.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比赛奖项的个人和所在企业经营者,可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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