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插班受理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8日(工作日)
二、转学插班受理地点
居住地对应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
三、转学插班受理对象及原则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招收转学插班,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入学材料和积分标准参照《宝安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2.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及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全部录取。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的,需入伙并实际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