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未申请过增量指标的,参照“个人增量指标申请流程”。
(二) 已获得增量指标且已使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申请:
1.用原有手机号码或申请编码登入调控系统(无需重新注册账号);
2.请点击个人主页面右上部操作栏“按新政申请电动小汽车指标”按钮进入申请指引界面,根据调控系统提示进行申请操作。
(三) 已获得增量指标,指标未使用且在有效期内的,按以下方式办理申请:
1.用原有手机号码或申请编码登入调控系统(无需重新注册账号);
2.请点击个人主页面右上部操作栏“按新政申请电动小汽车指标”按钮进入申请指引界面。
3.此类申请人不能修改身份信息,如果身份信息有变化的,请按操作提示办理。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