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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办理车辆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办事指南

2021-9-8 06:46| 发布者: me晓绪| 查看: 16| 评论: 0| 查看评论

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五)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六)货款结清证明等解除抵押事项的证明资料;

  (七)《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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