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了居住登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深户引进人才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 注: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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