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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汽车牌照补领换领指南

2021-9-8 20:46| 发布者: 翻山越岭| 查看: 13| 评论: 0| 查看评论

办理条件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本文所称“一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十五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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