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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电动车上牌条件

2021-9-8 20:48| 发布者: 紫檀湘| 查看: 44| 评论: 0| 查看评论

上牌条件

2020年4月8日后,在深圳新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方可实施备案,对新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不得实施备案。注:电动摩托车整车编码首位字母为“L”。

“国标”:

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最大电动机额定功率400瓦、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车体宽度不宽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48伏等,是标准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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