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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指南(条件+材料)

2021-9-8 20:54| 发布者: 落寞的主弦律| 查看: 7| 评论: 0| 查看评论

办理条件及材料

受理条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受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属于被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是,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提交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登记证书的证明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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