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2021-9-8 21:41| 发布者: 15280247943| 查看: 43| 评论: 0| 查看评论
2020年4月9日起,深圳交警联合宝安区、光明区政府在两区开展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给电动二轮车一个“合法”的身份!
计划从下周开始,启动我市龙岗区、坪山区、龙华区及大鹏新区的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
超标电动车:
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
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深圳家|家在深圳论坛-深圳城事生活社区-心安处即故乡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