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办理材料车主为个人
1.身份证原件;
2.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台湾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4.境外人员提供:护照。
车主为单位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2.代办人身份证;
3.委托书(盖公司专用章)。
办理流程第一步:登录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http://szjj.sz.gov.cn/CGZL),在机动车业务网上预约模块中选择“申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进行预约,保存预约生成的二维码。
第二步:机动车所有人将车开到车管所查验区,出示之前生成的二维码给查验人员,进行扫描验车;
第三步:验车合格后,到受理大厅办理业务;
第四步:网上缴费,取证窗口领取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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