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辆异地年检申请指南:
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校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扣留车辆进行强制检验,并处2000元罚款。
电子检验表领取: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下同)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1)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
(2)对六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3)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4)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5)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