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毕业的还可以申请深圳基层就业补贴吗?
符合条件且处于政策过渡期的申请人(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毕业生),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印发当月(2020年4月)仍在拟申报单位就业的,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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