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华区政策,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其中要求附上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如果无法提供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可开具《出租屋使用权利证明》,具体位置:
由房东或委托人带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明“授权XXX到社区开具《出租屋使用权利证明》,仅做申请学位使用”)到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根据房东的身份信息,查询房产地址,核实产权关系后盖章。
2021年龙华租房家庭学位申请材料说明关于租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
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0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房屋租赁信息》:
需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信息》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居住信息登记: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和出具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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