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伙的住房:
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
2021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居住登记说明:(如果无法办理红本,需要准备居住登记证明)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登记满9个月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②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1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正在租房的如果已经办理了红本:红本要求
根据《南山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日期推迟的公告》对于出证日期的要求,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含)后。
凡提供租赁凭证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相关政策进行锁定。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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