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的要求
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
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用虚假居住信息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的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
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及学生及学籍另作统筹处理。
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入学的特别说明
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在我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最迟可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2年申请学位恢复为2021年4月30日以前登记)
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一致且有效期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附租金支付凭证)作为申请地段学位的依据。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不积分。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