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要求:
非深户须提供2021年4月30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在南山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可使用学区内2021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作为申请该学区学校的依据。
深户孩子的,可以不满一年可以申请学位
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不积分。
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租赁凭证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街道房屋租赁管理窗口提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申请。
2.受理
受理窗口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录入系统;
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3.审查
窗口将系统数据和纸质资料递交后台,在核对系统和纸质材料无误后,审批通过;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4.办理结果
经审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打印《房屋租赁凭证》,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房屋租赁凭证》如遗失,可带上身份证或公司证件,到租赁所办理补发。
5.送达
由当事人自行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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