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自学或自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并由个人报名参加评价考核,取得《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内本市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证书(不含复审换证)。
2. 劳动者自学或自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并由个人报名参加评价考核,取得《补贴目录》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含复审换证)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人员;
(三)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四)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
(五)在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离校两年未就业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000元-10010元
取得深圳市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按照《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对应的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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