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三)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在本市为员工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
申领补贴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在2020年度内选择申请以下其中一项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一)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二)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四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三)五个行业大型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四)大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3个月,每家企业申请补贴资金上限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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