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深圳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补贴对象及条件

2021-9-10 18:52| 发布者: 慕容萝卜| 查看: 5| 评论: 0| 查看评论

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

在本市登记注册、取得本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常经营并自愿为已办理实名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为申请单位)。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开展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帮助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让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可按实际推荐就业人数自愿申请补贴。

2、申请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的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任何时候毕业的学生都可以吗?

不是的噢~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自毕业证签发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噢。

欢迎搜索并关注【深圳家】微信号:i-shenzhen,获取更多指引信息

最新评论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深圳家|家在深圳论坛-深圳城事生活社区-心安处即故乡

深圳家,宏跃创智旗下科技门户网站 - 爱家,爱生活,心安处即故乡。

Copyright © 2001-22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宏跃创智 X3.4

快速
发帖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