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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

2021-9-10 19:01| 发布者: 周扒皮三号| 查看: 57| 评论: 0| 查看评论

代偿标准

深圳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是多少?

国家对每名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或12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

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8000元或12000元的,按照最高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深圳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什么?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地方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由各省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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