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以下六大情形不予核发:
为确保核发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核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参保地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地均在市外的;
2.参保地在市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机构在市内的;
3.本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申领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
4.所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国家技能等级证书目录范围内的;
5.弄虚作假,骗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对已经错发的,由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追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8条之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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